周公宅水库大坝区域(构筑物)等土地测绘项目询比公告
作者:本站发布时间:2023-09-26点击次数:6243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宁波市周公宅水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
2.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招标范围):部分征地范围内所属土地的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界址点勘测定界,面积量算,宗地图绘制,成果资料整理。测绘范围包括水库大坝枢纽区至营地、大坝迎水面部分水域、部分下游河道等,总测绘用地面积约为47万平方米,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
工期:根据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总体进度安排,按时完成土地勘测定界等测绘任务,并通过自然资源与相关部门审查。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省级及以上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或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且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和界线与不动产测绘的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失信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7日9:00至2023年10月7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询比文件。
4.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收),售后不退。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15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询比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询比将于2023年10月10日14时00分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开标室公开开标。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 询比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nbggzy.cn/)、宁波原水有限公司(http://www.nbrawwater.com/)、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z-tc.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周公宅水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柳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 系 人:彭秀雅、孔佳钰
联系电话:0574-87939871 13566303628
周公宅水库大坝区域(构筑物)等土地测绘项目询比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宁波市周公宅水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
2.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招标范围):部分征地范围内所属土地的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界址点勘测定界,面积量算,宗地图绘制,成果资料整理。测绘范围包括水库大坝枢纽区至营地、大坝迎水面部分水域、部分下游河道等,总测绘用地面积约为47万平方米,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
工期:根据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总体进度安排,按时完成土地勘测定界等测绘任务,并通过自然资源与相关部门审查。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省级及以上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或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且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和界线与不动产测绘的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失信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7日9:00至2023年10月7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询比文件。
4.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收),售后不退。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15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询比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