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贤社区蓝湾小区商铺门头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本站发布时间:2022-07-08点击次数:5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聚贤社区蓝湾小区商铺门头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聚贤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聚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 位于聚贤社区蓝湾小区沿聚贤路段附近 。
建 设 规 模: / 。
招 标 控 制 价: 340167元。
计 划 工 期:3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聚贤社区蓝湾小区商铺门头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质 量 要 求: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安 全 要 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的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至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未在上述期限内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时应出示的资料(留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7月15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聚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1962号
联 系 人:赵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四楼
联 系 人:蒋森佳
电 话:0574-87031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