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大榭开发区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本站发布时间:2020-07-03点击次数:278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 宁波市公安局大榭开发区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公安局大榭开发区分局,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100%, 本项目已获得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大榭开发区,招标规模:本项目位于大榭开发区,拟对宁波市公安局大榭开发区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改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饰装修工程、弱电智能化综合布线、强电安装、给排水等内容。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标段数: 1 ,招标限价: 49万元,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室内装饰装修。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的发售地点: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仑分公司(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078号好时光大厦 A座1406室)。
4.3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9000元整,投标人必须通过其“开立的基本存款帐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指定银行帐户且必须在2020年7月8日16:00前到帐,未通过基本存款帐户缴纳或未按时到帐的将被拒绝投标。
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分行;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号:3303 0101 2010 0019 646;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并备注工程名称及用途);保证金缴纳后请联系巩会计确认到账。联系电话: 0574-8793987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电话: 15268429667 ;截止时间为2020年 7 月 14 日 14 时00 分;地点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四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tc.com/)发布。
8、其他说明
8.1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公安局大榭开发区分局
地 址: 大榭开发区信拓路205号
联 系 人: 陈警官 电话:1386789965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话:0574-86887575、15268429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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