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金关工程二期单兵上网流量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本站发布时间:2017-03-15点击次数: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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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NBTC2017CG10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海关机关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宁波海关金关工程二期单兵上网流量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的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含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的运营商,或获得上述运营商授权的通信业务代理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多个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3月14日至2017年03月22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 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时应出示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代理或授权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3)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6日13:30(北京时间)。 7、投标和开标地点: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 8、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户名: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303 0101 2010 0019 646 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 04月 01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了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10、其他: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为中标人,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马园路89号 联系人:屠老师 联系电话:8909253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二楼 联系人:彭秀雅 电话:0574-87939871 传真:0574-879398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