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山路南侧复绿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本站发布时间:2016-08-17点击次数:1348
本招标项目九龙山路南侧复绿工程 已由 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的甬保税政[2016]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 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宁波保税南区 。
1.2工程规模: / 。
1.3招标控制价: 883961元 。
1.4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
1.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化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
1.6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1.7安全要求: 合格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2.1.1资质要求: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2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
2.2 项目经理要求:
2.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园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6年4、5、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2.2.2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在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为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资料。
2.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需经检察院查询近5年即自 2011年 8 月 1 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于2016 年 9 月 1 日16:00前,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单位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更改项目经理的,或规定时间前未提交查询资料的,需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查询告知书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 月 17 日至2016年 8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及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到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
4.1 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形 式①:银行电汇或转账
收 款 人: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3303 0101 2010 0019 646
形 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4.2 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2 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为准)。
4.3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或保险保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保险保单正本原件须提交给招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9 月 6 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宁波北仑区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商务大楼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商振月
电 话:0574-86822010
招标代理人: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
联 系 人:彭秀雅、孔佳钰
电 话:0574-87939871
传 真:0574-87939869
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宁波保税区(区出口加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0574-89286820
2.宁波保税区(区出口加工区)建设管理局:0574-89286607
3.宁波保税区(区出口加工区)财政局:0574-89286584
4.宁波保税区(区出口加工区)纪工委(监察局):12388
上一条 : 缪家公园绿地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