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蔬菜有限公司周宿渡30号地块道路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本站发布时间:2016-05-23点击次数:1369

宁波市蔬菜有限公司周宿渡30号地块道路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6GC0601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蔬菜有限公司周宿渡30号地块道路改造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20153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蔬菜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事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东区东郊乡宁丰村周宿渡30号

规    模:道路改造面积约为144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

招标控制价:3850344元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本项目需分段分批次夜间施工,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周宿渡30号地块道路改造工程的道路、排水等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 段 划 分: 1个。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具有施工信用评价等级的须为C 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若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其它要求:投标申请人电子信用证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 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5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年6月7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已经办理五证合一的可不附组织机构代码证)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520日至20166716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65271100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万元整

形    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 6130200001819100058001。

        形    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5.2 提交截止时间20166716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为准)。退取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4条款(保险保单形式不予退还),联系电话:0574-87290972(招标财务室),0574-87011318(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613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6520日至201667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蔬菜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工

    联系电话:0574—87266551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二楼

联 系 人:袁楠楠、张燕平

联系电话:0574-87939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