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发)东区核心区周边环境形象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二期工程(监理)
作者:本站发布时间:2016-04-29点击次数:1494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区核心区周边环境形象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二期工程已由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的甬保税项[201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保税东区。
建设规模:新建道路约320米、跨河桥梁1座、周边景观绿化及停车场等配套改造等。
总投资:约1531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类。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东区核心区周边环境形象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二期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投标人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5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 总监理工程师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解锁项目视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投标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4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年 5 月 16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拟派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或在投标文件中更改项目总监的,需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开始时间: 2016 年 4 月 29 日,截止时间: 2016 年 5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6时 00分(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及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到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原购买单位可以换取新的招标文件,无需付费。
5. 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形 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3303 0101 2010 0019 646。
形 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5.2 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 5 月 16 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为准)。退取时间:详见本章第3.6.4项规定(保险保单形式不予退还)
5.3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或保险保单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保险保单正本原件须提交给招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5 月 24 日 9 时30 分,地点为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宁波北仑区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商务大楼一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建设管理局
地址: 宁波保税西区鸿海商贸楼
联系人: 商工
电话: 0574-86822010
招标代理人: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
邮编: 315040
联系人: 彭秀雅、孔佳钰
电话: 0574-87939871
传真: 0574-87939869
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宁波保税区(区出口加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0574-89286820
2.宁波保税区(区出口加工区)建设管理局:0574-89286607
3.宁波保税区(区出口加工区)财政局:0574-89286584
4.宁波保税区(区出口加工区)纪工委(监察局):12388
招标文件在文件下载处下载↓ http://zfxx.nftz.gov.cn/UploadFile/rar/201604291119307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