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食品安全共享快速检测服务站建设运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本站发布时间:2026-09-24点击次数:758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托,就宁波高新区食品安全共享快速检测服务站建设运行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TC【2026】QT1512号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高新区食品安全共享快速检测服务站建设运行项目

预算价(最高限价):150000元/年

招标范围:宁波高新区食品安全共享快速检测服务站建设运行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考核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4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获取:

4.1 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10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14:00——16:30。

4.2 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入我公司以下账户,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313514779@qq.com邮箱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未报名领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须以现金或对公转账方式(不支持支付宝、微信支付)打入以下账户,售后不退。

汇款形式:银行转账汇款缴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镇海支行

户名: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302040160000883802-000555

4.4 购买获取询比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盖公章):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报名信息(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缴费凭证、标书费开票信息(备注专票或普票)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4时00分。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七、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3日14时00分。

八、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地点: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乐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288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四楼           

联系人(询问):何老师

联系方式(询问):0574-87939871